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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建中央主席郝明金
发布时间:2018年04月24日 00:00 来源: 作者:

郝明金,男,汉族,1956年12月生,山东嘉祥人,博士研究生学历,博士学位,教授。2004年2月加入民建。现任民建中央主席,全国政协常委。

1971年12月至1978年10月,菏泽地区、梁山县邮电局工作

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,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,获学士学位

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,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研究生,获硕士学位

1985年7月至1996年12月,山东大学法学院(系)工作,历任法律系副主任、法学院副院长兼民商法系副主任,1998年被评定为教授,其间,1989年1月至1990年6月,美国路易斯安纳州格兰布林大学作访问学者

1996年12月至2007年12月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,2003年12月晋为正厅级、一级高级法官,其间,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,获博士学位

2007年12月至2017年1月,监察部副部长,中国监察学会会长

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,民建中央副主席

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,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

2017年12月,当选民建第十一届中央主席。

曾任民建第八届中央委员,第九届中央常委,第十届中央副主席、常务副主席,第七届山东省委主委;第九、十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