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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
发布时间:2018年04月24日 00:00 来源: 作者:

万鄂湘,男,汉族,1956年5月生,湖北公安人。1990年7月加入民革,1974年3月参加工作,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毕业,研究生学历,法学博士学位,教授。现任民革中央主席,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,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。

1974年至1977年,湖北省公安县达河乡联华村知青

1977年至1980年,就读于武汉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大学普通班

1980年至1981年,任武汉大学外语系教师

1981年至1988年,在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攻读硕士学位、博士学位,其间,1986年至1988年,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习

1988年至1991年,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系副主任、讲师

1991年至1992年,德国海德堡马普法学研究所访问学者

1992年至1997年,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、所长,教授

1997年至1999年,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

1999年至2000年,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

2000年至2013年,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、二级大法官

2002年至2012年,任民革第十届中央副主席,第十一届中央副主席、中央常务副主席

2012年至2017年,任民革第十二届中央主席

2013年至今,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。2017年12月,当选民革第十三届中央主席。曾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,第十届、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。